總決賽隊伍請詳填附件之領據及印領清冊,盡量於賽前寄至新湖國小(金額請勿逾核定上限)。 

更新日期:2024/11/05 16:15     分類:最新消息

說明:

一、依據:113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總決賽實施計畫。

二、行政費:

 1.繳交資料:行政費用領據(如附件)。

 2.繳交/寄送地點:新竹縣新湖國小(303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李靖偉主任收)。

 3.金額:

 (1)客語口說藝術類-各校各類第1組1500元,各校各類2組以上,每增加1組增加費用250元。

 (2)客語歌唱表演類-各校各類第1組6000元,各校各類2組以上,每增加1組增加費用1000元。

 (3)客語戲劇類-各校各類第1組8000元,各校各類2組以上,每增加1組增加費用1000元。

三、交通費:

 1.繳交資料:交通津貼領據交通津貼請領清冊(如附件)。

 2.繳交/寄送地點:新竹縣新湖國小(303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李靖偉主任收)。

 3.金額:

 (1)新竹縣以外學校:每校單日以1萬6,000元為上限。 

 (2)新竹縣學校:每校單日以1萬元為上限。

四、住宿費及餐費:

 1.繳交資料:住宿費領據、住宿費請領清冊、餐費領據、餐費請領清冊(如附件)。

 2.繳交/寄送地點:新竹縣新湖國小(303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李靖偉主任收)。

 3.金額:

 (1)住宿費-住宿學生800元/人、教師1,600元/人

 (2)餐費-晚餐100元/人、早餐40元/人

 4.提供費用之說明:

(1)高雄市、屏東縣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台東縣、離島(金門縣、連江縣、澎湖縣)之學校-

  ★餐費部分:12/6晚餐+12/7早餐+12/8早餐=180元*人數

  ★住宿部分:12/6+12/7住宿

(2)離中國科大200公里以上或車程約2小時之學校

   ★餐費部分:12/6晚餐+12/7早餐=140元*人數

  ★住宿部分:12/6住宿

五、總決賽獎勵金:

 1.繳交資料:獎勵金領據及獎勵金請領清冊(如附件)。

 2.繳交/寄送地點:新竹縣松林國小(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林村松林街33鄰99號王瓊滿主任收)。

 3.說明:因賽後才確定獎勵金額,請各校將「請領金額」及「名次」空下,由承辦學校填入,其餘部分可以先行填寫及核章,以便獎勵金發放。

附件1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.pdf

 附件2-1獎勵金領據.pdf

 附件2-2獎勵金請領清冊.pdf

 附件2-3行政費用領據.pdf

 附件2-4交通津貼領據.pdf

 附件2-5交通津貼請領清冊.pdf

 附件2-6住宿費領據.pdf

 附件2-7住宿費請領清冊.pdf

 附件2-8餐費領據.pdf

 附件2-9餐費請領清冊.pdf

 附件3選手在學證明名錄.pdf

 附件4資料繳交檢核表.pdf